|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1:53:48 GMT -5
沿着同样的思路,我们知道,关于某个主题的知识和专业知识越多,其后果和/或未来演变的可预测性就越大。这个概念也体现在艺术中。CCC 第 1725 条规定,“谨慎行事和充分了解事物的义务越大,代理人所需的勤勉程度和对后果可预见性的评估就越大。” 相反,外行的预见能力较低,但即使他或她能够预见未来的事件(例如生病、失业、贬值等),这些事件对于那些需要雇佣来获取财富的人来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出于工作、经济、社会和/或家庭原因“强加”使用的商品和/或服务。 当涉及到与交易对方的法律关系时,这些人处于谈判或结构性弱点的境地,因为他们的谈判和/或选择能力大大削弱,或者直接不存在。 三.采用“社会不可抗力”概念 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3],在像我们这样的国家,由于过度的附带负担而导致的合同终止或调整不应仅仅根据改变合同当时情况的事件的“特殊性”来进行监管。庆祝,而是庆祝 阿塞拜疆电话号码列表 该事件的“必然性”,与偶然事件类似。 正如偶然事件或不可抗力被视为“无法预见或已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事实”(CCC 第 1730 条)一样,当“规定由于庆祝活动时存在的情况发生异常或不可避免的变化,以及由于超出各方控制范围的原因以及受影响一方承担的风险,由其中一方承担的费用变得过于繁重。 我们使用“不可避免”一词,意思是“不可抗拒”,与各方的行为及其承担的风险无关。最终,我们认为,重要的不是我们是否面临“异常和意外的情况”,而是我们是否面临各方无法控制并产生重大利益失衡的情况。 在这方面,我国的一项开创性工作是 Teodora Zamudio 博士在《“社会不可抗力”学说与消费者保护》一文中的研究,她研究了这一概念,该概念是由欧洲学说的一部分发展起来的,并且强调““不可抗力”的传统概念是指……超出其影响的人民或主体控制的特殊和意外情况,通常是所谓的“王子的行为”。
|
|